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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红十字会拟救助困难人员名单公示


编辑:2023-10-07 15:23:02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困难群众提供相应困难证明,如低保证、病例、残疾证等,经单位或社区(村)同意核查后,拟定20名困难群众进行救助,公示期限为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困难原因

备注

1

何佳怡

父亲丧失劳动力、爷爷奶奶患病


2

陈心芮

低保、母亲重疾


3

刘禹蓉

单亲、母亲无固定工作、姥姥卧床


4

陈瑛琪

父亲去世、母亲卧床、靠低保生活


5

张琦

父亲残疾、奶奶癌症


6

虞娜

父亲残疾、母亲低保


7

马双群

父亲残疾、靠低保生活


8

张期智

母亲残疾、父亲打工


9

史博然

父母残疾、靠低保生活


10

周书彤

低保、父母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


11

刘硕

母亲残疾、靠种地生活


12

刘璐

母亲患病去世、父亲打零工


13

梁园

单亲、父亲无固定工作、爷爷残疾


14

孙馨悦

母亲癌症、父亲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


15

赵嘉成

单亲、父亲外出打工


16

朱文佳

父母患病长期服药、收入微薄


17

王万恒

母亲患病长期服药、靠打零工生活


18

张宇森

母亲白血病


19

刘馨月

奶奶癌症、母亲打工


20

杨涵博

母亲患病、父亲打零工


    对以上拟救助困难人员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实名反映,对于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电话,公示期内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黑河市红十字会

    电话:0456-8269989、0456-8269920

    地址:黑河市爱辉区兴林街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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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红十字会拟救助困难人员名单公示


编辑:2023-10-07 15:23:02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困难群众提供相应困难证明,如低保证、病例、残疾证等,经单位或社区(村)同意核查后,拟定20名困难群众进行救助,公示期限为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困难原因

备注

1

何佳怡

父亲丧失劳动力、爷爷奶奶患病


2

陈心芮

低保、母亲重疾


3

刘禹蓉

单亲、母亲无固定工作、姥姥卧床


4

陈瑛琪

父亲去世、母亲卧床、靠低保生活


5

张琦

父亲残疾、奶奶癌症


6

虞娜

父亲残疾、母亲低保


7

马双群

父亲残疾、靠低保生活


8

张期智

母亲残疾、父亲打工


9

史博然

父母残疾、靠低保生活


10

周书彤

低保、父母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


11

刘硕

母亲残疾、靠种地生活


12

刘璐

母亲患病去世、父亲打零工


13

梁园

单亲、父亲无固定工作、爷爷残疾


14

孙馨悦

母亲癌症、父亲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


15

赵嘉成

单亲、父亲外出打工


16

朱文佳

父母患病长期服药、收入微薄


17

王万恒

母亲患病长期服药、靠打零工生活


18

张宇森

母亲白血病


19

刘馨月

奶奶癌症、母亲打工


20

杨涵博

母亲患病、父亲打零工


    对以上拟救助困难人员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实名反映,对于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电话,公示期内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黑河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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