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红十字会拟救助困难人员名单公示
编辑:2022-07-14 10:04:00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困难群众提供相应困难证明,如低保证、病例、诊断证明、残疾证等,经单位或社区(村)同意核查后,拟定8名困难群众进行救助,公示期限为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困难原因 | 救助金额 |
1 | 藏义坤 | 男 | 脑梗,家中无收入来源 | 叁仟元 |
2 | 杨国巨 | 男 | 本人脑梗,妻子股骨头摔裂,儿媳丧失劳动能力 | 叁仟元 |
3 | 许艳荣 | 女 | 瘫痪多年,老伴84岁,无劳动能力 | 叁仟元 |
4 | 臧永青 | 男 | 房屋失火,现居无定所,生活困难 | 叁仟元 |
5 | 范刘群 | 男 | 本人脑梗,爱人脑出血 | 叁仟元 |
6 | 王春祥 | 男 | 自幼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多次复发 | 叁仟元 |
7 | 何存光 | 男 | 中风病四肢瘫痪、脑出血 | 叁仟元 |
8 | 高振艳 | 女 | 乳腺癌,丈夫身体残疾 | 叁仟元 |
对以上拟救助困难人员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实名反映,对于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电话,公示期内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黑河市红十字会
电话:0456-8269996、8269919
地址:黑河市爱辉区兴林街200号
黑河市红十字会
2022年7月14日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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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红十字会拟救助困难人员名单公示
编辑:2022-07-14 10:04:00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困难群众提供相应困难证明,如低保证、病例、诊断证明、残疾证等,经单位或社区(村)同意核查后,拟定8名困难群众进行救助,公示期限为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困难原因 | 救助金额 |
1 | 藏义坤 | 男 | 脑梗,家中无收入来源 | 叁仟元 |
2 | 杨国巨 | 男 | 本人脑梗,妻子股骨头摔裂,儿媳丧失劳动能力 | 叁仟元 |
3 | 许艳荣 | 女 | 瘫痪多年,老伴84岁,无劳动能力 | 叁仟元 |
4 | 臧永青 | 男 | 房屋失火,现居无定所,生活困难 | 叁仟元 |
5 | 范刘群 | 男 | 本人脑梗,爱人脑出血 | 叁仟元 |
6 | 王春祥 | 男 | 自幼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多次复发 | 叁仟元 |
7 | 何存光 | 男 | 中风病四肢瘫痪、脑出血 | 叁仟元 |
8 | 高振艳 | 女 | 乳腺癌,丈夫身体残疾 | 叁仟元 |
对以上拟救助困难人员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实名反映,对于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电话,公示期内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黑河市红十字会
电话:0456-8269996、826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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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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